教育教学

徐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集体备课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5:58  浏览:

徐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集体备课制度

徐医大教字〔2025〕14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集体备课是以课程组为单位,组织教师集体研读教学大纲、研究教材重点、分析学情并设计优化教案和教学结构的过程,也是培养青年教师掌握教学规律,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同质化教学实施,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集体备课的内容

第二条 集体备课应包含:教材选用、课程内容、课堂设计、教学方法、分析研讨、示范性讲课和说课等内容。

1.教材选用:按照教学计划选定教材,若为新教材,则需要按照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审核教材内容,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

2.课程内容:以教学大纲为纲领,根据教学要求及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进度,分析教学重点、难点,合理安排课堂讲授内容与自学内容,拟定完整授课方案及课程考核方案。

3.课堂设计:根据教学大纲中的教学要求,教学重点、难点及课程思政融合点(含人文元素)等对教学内容进行重塑,做好课堂设计和时间分配。讨论教材讲授章节有无应适量增加的前沿进展内容或应删除的陈旧过时内容,确保传授知识的客观性、准确性、高阶性、科学性、先进性。

4.教学方法:明确本教学内容中将使用的教学方法(PBL、CBL、翻转课堂、对分课堂、一分钟教学法等)以及教具(标本、模型等)、教学设备、仪器药品、典型病例或案例等,并充分运用数字化教学设施及手段,保证多媒体课件制作质量。

5.分析研讨:及时对上一阶段教学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和总结(包括教与学两方面),包括选用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成绩分析、课程对人才培养的支撑度分析等。推广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为下一阶段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性思路。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教学问题,讨论应对措施,特别是有经验教师发扬“传、帮、带”精神,共同确保教学质量。

6.示范性讲课、说课。

第三章 集体备课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集体备课以教研室(含虚拟教研室)或教学小组为单位进行,也可由学院(部)或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协调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应纳入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三次,并上报所属学院备案。

第四条 集体备课原则上应安排在正常工作时段进行,具体时间由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统筹确定。如遇特殊情况需在非工作时间开展,应提前一周征求参与教师意见,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教师同意。

第五条 全体任课教师应按要求参加集体备课。确因教学、科研任务或重大个人事项无法出席者,须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教研室主任批准。缺席教师应通过观看备课录像、查阅备课纪要等方式完成补学,必要时由教研室安排骨干教师进行单独辅导。

第六条 通过集体备课,组织资深教师进行示范性授课,资深教师开展说课活动,以及年轻教师进行试讲,重点培养青年教师在授课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巧、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包括人文元素)的融合方式以及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第七条 集体备课内容应指定人员做好详细记录,要求记录集体备课的时间、地点、备课教研室、备课内容、主持人、中心发言人、参加人员、发言记录等。

第四章 监督与反馈机制

第八条 学院(部)应建立集体备课督导制度,通过现场抽查、记录审查等方式进行质量评估。

第九条 教师对集体备课安排或实施过程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应在收到申诉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题听证并作出书面答复。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向教务处提请复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低于本制度要求标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徐州医科大学集体备课制度》(徐医大办〔2016〕16 号)自行废止 。


版权所有:徐州医科大学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邮政编码:221004